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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州理工学院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—2024学年学科竞赛先进个人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20日 来源: 广州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字体大小:

    各二级学院:

    为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,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,根据学校《学生奖励办法》《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》《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计分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现组织评选学校学科竞赛先进个人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
    先进个人面向全体在校生。评选名额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0.2%。在校生人数按2023年12月31日前统计数据为准。

    二、成果范围

  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。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。

    三、基本条件

    以负责人身份(奖状排名第一)获得以下奖项之一:

    1.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。

    2.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

    术科技作品竞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、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部级以上奖项。

    四、评选办法

    学科竞赛先进个人按照奖项的级别计分,非负责人系数为0.5,最终按市厅级以上奖项成果计分排名从高到低得出获奖名额(优秀奖不予参评)。计分标准如下表所示。

    注: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即原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。

    五、材料报送

   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标准,如实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),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,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(双创楼406),电子版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整理,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thxycxcy@163.com,文件名为学院名称+参评奖项,未提交佐证材料的将不予受理。

    联系人:李老师


    附件:学科竞赛先进个人申报表


    广州理工学院办公室

    2024年12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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